三明市
根据《三明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明安委〔2019〕4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通报制度的通知》(明安委办〔2020〕70号)有关规定,市安委会2023年上半年共对5起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现予以公示。
附件:2023年上半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情况表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