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文明条例 提高自身素养
来源:三明应急局 时间:2021-03-29 16:33
         为了引导和促进公共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市应急局多措并举开展《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学习教育。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2月2日,市应急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条学习《条例》,重点学习了12类公民应当遵守的公共场所文明行为、8类公民应当遵守的交通出行文明行为规范、9类公民应当遵守的社区公共文明行为规范、6类公民应当遵守的生态文明行为规范及违反《条例》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通过全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内容有了较全面地了解,纷纷表示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告别各种不文明行为,努力争做文明使者,切实做到知《条例》、遵《条例》、守《条例》、践行《条例》,自觉讲文明、崇公德、守秩序、树新风。

  

  图为逐句学习《条例》

  二是开展志愿服务宣传。以“3·5学雷锋日”为契机,3月7日上午,市应急局与挂点单位三元区荆西社区联合开展《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防灾减灾知识等志愿服务宣传活动,活动以拉横幅、立展板、发宣传单、咨询讲解等方式开展,此次活动人流量达5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300余份,制作主题横幅2条,立展板15块。倡导百姓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做《条例》的传播者、践行者和维护者,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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