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市委巡察七组对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市委巡察七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多措并举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抓好市委巡察七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第一时间部署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确保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召开了党委会、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系列读本、《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干部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引导全局干部充分认识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3月28日下午,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书记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按职责分工抓整改的格局。各牵头科室按照党委的部署和工作分工,各负其责,组织各有关责任科室抓好具体整改事项的落实工作。
(三)明确任务分工。4月10日,党委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七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剖析,找准问题根源,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的34个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四)注重成果运用。局党委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建、业务工作统筹结合,切实通过整改激发新的生机活力,更加有力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处置重大灾害事故,确保实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双下降”,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安全生产保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局党委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严格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二是今年以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每周一学”17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等列入第一议题学习;4月13日,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干部读本》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2)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彻底,对部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足、管控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工作部署。3月24日印发《三明市应急管理局三明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明应急函〔2023〕23号),对危化、矿山、工贸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全面部署。5月19日印发《三明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对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进行专项部署。二是组织新标准学习。4月19日组织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收看应急管理部关于解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新闻发布会。5月15日,组织各县(市、区)工贸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重点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284人,收听收看省安科院安全技术中心主任扶庆辉就《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专题解读,提高监管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能力。三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各县(市、区)按照工作部署开展工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工贸行业已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4条,均已整改销号。
2.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还有一定差距。
(1)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4月27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二是持续做好危化、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截至目前,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化领域安责险参保率100%。三是市政府安委办已于5月17日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专项检查的通知》(明安委办〔2023〕23号),督促高危行业领域部门推动企业参保安责险和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专项检查,做到应参保尽参保。四是强化普法。围绕机制建设抓普法,层层落实警示教育学习“一季一班”机制,督导各县(市、区)、行业监管部门、重点企业每季度组织警示教育班,通过观看教育视频、专家授课、事故通报、事故现场警示等形式,强化法律震慑力。
(2)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因机构设置限制等因素,向市政府报告《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恳请暂缓组建三明市矿山救援队的情况报告》,申请暂缓组建三明市矿山救援队,12月,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暂缓组建事业或国有属性的三明市矿山救援队。二是针对反馈问题,制定市应急管理局细化整改方案,并责任分解至相关科室。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主要是持续提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质量,按时结案并按要求公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于2023年二季度会上明确新兴交叉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围绕安全隐患整改,抓跟踪整改,持续开展每季度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对重点时段安全防范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今年已开展两次督导。
(3)服务经济发展安全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市安办积极对接省安办,申请加快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2023年1月、3月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分别下发《关于公布三明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等5家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的通知》《关于建阳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等7家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的通知》,我市9个化工园区,全部通过省安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C级,8家已公布,1家已公示待公告,且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氟化工产业发展。二是及时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对省安委会约谈三明市提出的问题整改进行部署推进。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属地政府迅速对1772项未整改隐患问题加快整改,截止2022年3月,1772项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2年召开市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布置开展隐患问题清零工作,截止2022年12月31日,989项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并录入应急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直报系统。今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截至6月27日,全市企业自查和部门检查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379条,已整改242条,其余均已制定整改计划,序时推进。
(4)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为深刻吸取内蒙古新井煤业“2·22”坍塌事故教训,印发《三明市露天矿山边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边坡高度超过1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和排土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围绕边坡“三要素”、稳定性分析、在线监测等,通过企业自查、全覆盖执法检查、“回头看”整改复查,进一步提升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二是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事故隐患整治工作通知》(明安委办〔2023〕8号),对全市有限空间事故隐患整治全面部署,同时突出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教育,5月15日,组织收听收看《有限空间 无限风险》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警示教育片,县(市、区)工贸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轻工重点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269人参加会议;5月19日,组织收听收看2023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讲评反馈会,增强企业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强化有限空间执法检查工作。三是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安排新一轮市县党政领导挂钩整改红色隐患,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制度。及时组织明确并动态更新职能交叉地带、安全监管盲区、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四是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5)行政执法职能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6月16日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事故调查及调查报告编制专题业务培训,提高系统干部事故调查和调查报告编制水平。开展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调研工作,4月中旬,我局实地抽查了明溪、三元、尤溪、将乐、泰宁等县(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各地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二是于2023年5月6日,组织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机构负责人等集中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解读,强化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对6家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19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对1家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及时传达学习关于“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工作有关文件,结合自学、专家讲座、专题培训会等形式提升科室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截至目前,已组织参加全市电气焊动火作业安全专项培训会、市县乡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等多项相关培训活动。三是加大基层执法。在沙县区作为2022年省应急厅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我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工作。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与省66条细化措施,今年上半年,局矿山科、基础科、危化科以及宣教科都至少完成两起行政处罚,着重加大对无证无照、未按“三同时”开展生产经营等违法为的打击力度。五是我局采购执法记录仪12台,分配给矿山科、危化科、基础科、风险科及综合执法支队等5个科室用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6月16日组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规范》解读视频培训,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
3.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委)研究的重大事项范围,对重大事项列入党委会议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在局务会或者党委会召开前,各科室提交的议题首先由分管领导把关后,由办公室形成党委会议方案,交由党委班子成员对议题内容进行全方位了解和沟通,避免在党委会上遗漏与“三重一大”相关的事项。今年来,共召开10次党委(扩大)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将职级晋升、干部考核、2023年对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春节慰问、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支付2022年安全生产考试点租赁费用等事项列入党委会议研究。
(2)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定《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重新梳理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职责清单、廉政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根据人员调配情况更新完成我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二是强化干部廉政风险意识。2023年4月24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每月开展一季一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共开展了5次警示教育,学习了《关于1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4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三是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对已在重点岗位长期任职的科室负责人进行岗位交流,主动防范廉政风险。
(3)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部署执法资格考取工作。目前全局具备执法资格人员比例达90.7%。结合本局日常部署开展的法制学习计划,提前部署安全生产执法资格的考前学习,把取证学习作为夯实执法理论水平的重要切入点,要求无执法资格干部提早自学,确保在上级部门组织执法资格考试时,能按计划、按序时考取执法资格。二是做好“传帮带”工作。支队牵头各执法职能科室,在安全生产执法一线开展对新录用、调入人员的培训。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部分重要文件未传达学习。
整改情况:制定《2023年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学习内容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4月13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
(2)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4月13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研读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二是认真对照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在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前,严格审核把关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分管领导发言材料,确保表述规范准确。
(3)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干部考核工作。
整改情况:组织从事人事工作的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学习,2022年12月以来开展的干部考核工作,干部考察组均有考察了解干部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形成文字体现在干部考察材料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1)作风建设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8日,重新制定印发《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带班和正式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工作。4月24日,由局分管领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的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并强调要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二是加强防汛和防火值班工作。3月31日,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明汛办电〔2023〕5号)文件,对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进行明确。加强值班培训,4月3日市防汛办组织市级防汛值班值守工作人员召开培训会,对值班值守纪律和值班记录等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加强抽查检查,于4月4日,4月18日,4月28日,5月5日,5月16日,5月20日对防汛值班登记簿进行抽查,并对未及时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及时整改。2月23日、3月29日、6月6日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值班值守责任,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并针对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值班纪律,开展节前值班培训2期。4月对值班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三是2023年2月28日印发《三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应急函〔2023〕15号),11个县(市、区)也均已印发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备;今年以来,全市合计开展执法350次,其中计划内执法270次,超序时进度完成阶段执法任务。强化行政执法检查数据的及时、准确录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业务科室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截至目前,执法检查数据录入系统情况良好,未发生迟报漏报情况。四是做好干部日常考勤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干部请休假制度,今年以来,未发现请休假人员未正常报备的现象。五是已按时办理完成一季度办理特种作业培训实操考试考官费用报支手续。
(2)落实工作简单下推基层。
整改情况:3月以来,在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Ⅳ级及以上时,市防汛办启动防汛加强班。截至目前,共启动加强班10次,市防指启动3次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在加强班和应急响应期间,市防汛办均严格按照省防汛办要求报送基层应急响应、干部下沉、人员转移和灾险情防汛信息情况的表格收集各地情况,未增设新表格。
2.担当作为意识有待增强,健全应急管理体系补齐民生短板方面仍有不足。
(1)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前完成2022年建设项目。2022年10月底,我市“五个一百”安全应急保障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全部提前完成建设,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二是有序推进2023年“五个一百” 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部署,于4-5月召开2次项目建设推进会,邀请专家指导服务,就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建设质量进行督促、指导。截至目前,各县(市、区)项目建设按序推进。
(2)服务型机关建设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诉求事项,今年办理信访件5件,均在第一时间调查了解,并形成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送交信访人,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二是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为契机,打造“执法+服务”模式,通过执法检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解决问题,切实提升培训机构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已对6家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19条,已全部整改完成。执法过程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要求,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3)安全基础建设亟待夯实。
①隐患排查和整改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风险隐患整改,金氟化工根据专家要求每路配0.66mm喷嘴扇形角度为95°的水幕喷嘴18个,形成喷淋水幕,2022年6月30日三明市、三元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对该项问题进行复查,完成了此项问题隐患整改。编写了《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手册》,内容覆盖氟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指南,印发了500余册发放给各级应急部门、化工园区和企业,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2022年国家、省市开展氟化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同时开展新一轮氟化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市级核查工作,市级共整治氟化企业问题40条。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做好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和明确试生产危化品建设项目涉及的重大危险源纳入监管的通知》(明安委办函〔2023〕14号),指导督促9家化工园区完善“一园一策”,将存在问题分为长期坚持、持续提升和完成整改类,对9个化工园区进行每月调度,划分时间节点,定期通报问题整改情况。二是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事故隐患整治,5月14日印发《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突出蔬菜腌制、皮革加工、毛皮加工、羽毛(绒)加工、造纸、印染等5类轻工重点有限空间企业,推动全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指导企业提高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质量。三是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执法检查;我市17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纳入培训课程;截至目前,已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开设警示教育专栏100余期,案例曝光台3期;联合市融媒体中心拍摄《应急时空 安全三明》27期。
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以执法检查倒逼培训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以指导服务提升培训办学质量。截至目前,已对6家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19条,已整改完成19条;严格落实“考培分离”,截至目前,未出现“考教、考监未分离”情况。二是按照国家和省上的部署,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按时间进度列出任务清单,并编制了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通风、排水、运输等主要工种自考试题供企业使用。组织对全市非煤矿山“五职矿长”、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共561人和非煤矿山其他从业人员209人进行考试,对177名不合格人员进行全市通报,并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不具备能力的调整岗位。
③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及救灾物资储备方面,重建疏管。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相关社区建立储备物资台账,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管理。下发了《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应急函〔2023〕43号),对自然灾害避灾点标识牌悬挂、物资台账、隐患排查、日常管理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管理,保障救灾物资和避灾点设施安全。三是强化自然灾害避灾点隐患排查整治。汛期来临前,各县(市、区)通过乡镇、村自查、县抽查等方式,全面完成230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145个。市级结合防汛备汛工作督导,抽查了将乐、泰宁、建宁3个县11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发现安全隐患6个,并于4月18日在防汛备汛工作会上进行通报,责成将乐、泰宁、建宁及时整改。目前,自然灾害避灾点发现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到位。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正在与市财政局协商,争取救灾物资采购资金,补充市级救灾储备物资实物储备。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
(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接待原则。负责公务接待的人员和各科室负责人重点学习了《关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明委办〔2016〕12号)和《三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均凭公函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杜绝了先接待后补函现象。二是坚持务实节约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将务实节约贯穿公务接待始终,做到公务接待费用只减不增。三是强化集体学习。6月8日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明委办〔2016〕12号)和《三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明委办发〔2017〕26号)精神,扩宽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知晓的受众面。
(2)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对违规报销的,已完成清退并上缴市财政局清退账户。
(3)违规使用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工会委员会已于2023年2月24日换届,并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认真学习,并将《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纸质档张贴在单位四楼公告栏。二是积极整改。违规使用工会经费问题已整改。
4.执行内控制度不严格,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1)现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已于2022年12月13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劳务费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应急专家工作补贴、讲课费、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考官费等劳务费,从2023年1月1日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未再以现金方式报销。二是严格管理现金使用,严格控制超额支取现金,今年以来,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1000元以内。
(2)会议培训经费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组织各科室学习了《三明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参会人员超过50人应根据有关规定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1)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积极吸收优秀青年干部加入党组织。一是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申请人教育、引导,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目前预备党员1名,发展对象1名,入党申请人1名。二是4月24日,以拟确定发展对象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座谈会为契机,做好年轻干部入党动员工作。三是6月8日,局机关党支部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党支部书记与青年干部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局青年干部思想动态,要求青年党员干部要时刻以优秀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动员非党干部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4月13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今年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0次,已围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等4个专题开展深入研讨。三是5月5日,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和征求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方案》,抓实整改落实。
(3)支部会议记录不真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5月5日,召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支部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支部工作。二是规范做好支部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会议现场签到要求,确保会议记录真实有效。三是开展支部、党小组工作手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及时、认真完成手册填写。
2.选人用人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1)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明确党委(扩大)会和党委会议定事项,严格把控党委会议参会人员,避免发生非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会的情况。截至目前,召开党委会议10次,在召开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前,根据会议研究的不同事项,明确参会人员,非党委委员一般列席党委(扩大)会,均未参加与人事相关等议题的党委会。
(2)考察文书档案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局党委将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2023年4月24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全体干部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认识。二是于6月底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做到干部选拔程序按手册进行操作,使干部选拔程序规范化。三是查缺补漏。2023年5月15日召开会议,从办公室抽调4名具有相关人事工作经验人员,成立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布置安排整改计划。工作小组于2023年5月29日-6月2日期间,对2018年以来的干部选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重新梳理考察文书档案,及时将缺失的文书材料进行归档,并对原有档案继续细化,做到“一人一档”。
(3)出国(境)登记备案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30日已完成更新备案信息。二是2023年4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三明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深刻认识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干部纪律意识,引导干部严守规定,防止违反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6月底编制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流程图,做到因私出国手续办理按流程操作,防范部分环节出现遗漏。今年以来,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76人次。1月18日,局党委书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集中谈话,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学习,部署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月22日,局党委书记组织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上半年廉政集中谈话。二是持续开展“一季一警示”教育,分别于1月18日、3月1日、4月4日、4月28日、6月9日开展警示教育5次。三是2022年12月19日,在中层干部会议上,通报2022年度本局干部受到政务处分的案例。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做实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2022年12月19日,在应急管理局中层干部会议上,开展警示教育,通报了系统内违纪干部。二是2023年5月,市纪检组聚焦“关键少数”“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对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抢险救援重要指示精神监督检查;同时,对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和对照检查清单。三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今年以来开展廉政考试3人次,任前谈话11人次,对干部职级晋升、提任、转任工作全过程监督。四是2023年3月24日,完成局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补选。支部纪检委员落实监督职责,加强内部监督,对三明市应急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和“三明市高森林火险区地方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等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抽选工作、2023年福建省防汛应急演练招投标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2023年4月18日,重新制定印发《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带班和正式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工作。4月24日,由局分管领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的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并强调要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七组未向市应急局党委及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反馈问题线索。
四、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下阶段,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防风险、保安全的实际成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定期对市委巡察整改成果开展“回头看”,严防典型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防范和纠治喊口号、没批示不动、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等不作为问题。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局党委和局机关必要的基础制度及时制定修订,对已经制定的制度执行到位,并把“每周一学”、科室负责人述职等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危化、矿山、工贸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防灾减灾体系,推动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强化“八小时之外”的监管,常态化开展“一季一警示”教育,持续开展违纪违法特别是应急管理系统典型案例通报,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五是严守底线红线,积极支持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开展执纪监督。深入梳理应急管理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紧盯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事故调查、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聚焦“三重一大”决策、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标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86928;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208号;电子邮箱:ajj0598@126.com。
中共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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