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福建发布通知 严管“冷烟花”
来源:三明应急局 时间:2021-02-25 14:43
  “冷烟花”虽美,因存在突出安全风险,正迎来严厉监管。记者22日从省应急厅获悉,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20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结合当地实际,全面排查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县级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查处打击到位。
  《通知》要求,对冷光烟花及装有冷光烟花的“电子鞭炮”等,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监管,严肃查处打击未经许可生产、运输、销售行为。对钢丝棉,要按易燃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将钢丝棉当作烟花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目前在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销售的“钢丝棉烟花”,要全部下架并妥善处置;对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钢丝棉,要保障正常生产供应,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落实寄递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邮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近期,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冷光烟花,网络平台大量销售“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冷光烟花俗称“冷烟花”,属烟花爆竹产品,虽然远端火焰温度较低,但喷口温度高达700至800℃;钢丝棉是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时具有烟花效果,但燃烧温度高达2000℃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
  以往春节期间总会有不间断的鞭炮声,但随着大家的环保意识提高,近些年的鞭炮声也逐渐少了,随之而来的是市场上有一种“冷烟花”流行起来。
  “冷烟花”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冷烟花”属于烟花爆竹吗?如何安全燃放?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茶香做出解答。
  什么是“冷烟花”?“冷烟花”又称冷光烟花,是烟花爆竹产品中的一种,该产品燃放时,火焰(火花)喷出后,温度迅速降低,距喷射口20cm处,温度降至约80℃,距喷射口50cm处,温度降至约40℃,所以俗称冷光烟花。
  “冷烟花”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吗?按强制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分类,“冷烟花”属于喷花类。此类产品的定义为:筒体内装有喷射药和效果药,单个或多个组合筒体具有某种造型,燃放时主体固定,从喷射口连续喷射火苗、火花、响声(响珠),可伴有声响、动作(含固定旋转)的产品。“冷烟花”的燃放效果主要是喷射火苗、火花,以燃烧为主,其药物成分主要是高氯酸铵、单基火药和金属钛粉等,不含爆炸药,火焰温度相对低(出口温度700-800℃),人体不小心接触到距喷射口较远的火焰通常不会灼伤,是烟花爆竹中较为安全的一种产品。虽然相对安全,但此类产品燃放时,喷射口处的温度依然高达700-800℃,仍然可以灼伤人体,引燃易燃物。该产品作为烟花爆竹,其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属性并未改变。
  “冷烟花”是否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储存、燃放“冷烟花”时,仍要严格遵守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冷烟花”时也必须取得相应烟花爆竹安全许可。
  如何安全燃放“冷烟花”?燃放“冷烟花”时应采取对烟花爆竹产品普遍适用的安全措施,严禁在室内以及任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燃放,严禁故意将“冷烟花”火焰接触任何物品,严防不正确的燃放方式引发火灾等事故。
  燃放“钢丝棉”危险性有多大?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一种称为“钢丝棉”的物品,系直接点燃金属细丝,其火焰(火花)温度极高(可达2000℃以上)。该物品无任何烟火药(氧化剂)成分,不属于烟花爆竹,更不是冷光烟花。“燃放”该物品危险性极高,郑重告诫广大人民群众,不要购买、燃放此类危险物品,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来源:福建日报、福建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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