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拟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复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且2018年未进行复审。
二、报名时间
2018年8月8日至8月15日。
三、培训时间
2018年8月23日至24日。
四、培训地点
泰宁县金湖旅专综合楼教室。
五、培训费用
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14〕272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培训费。培训费120元/人、材料费35元/人,小计155元/人。
六、需带资料
有效期届满复训:申请表1式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照片3张。每年复训:申请表1式1份(含照片)、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肖智荣、叶铭。
(二)联系电话:7832254(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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