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一、培训对象 新培:未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复审:已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且到复审时间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新培:2018年7月4日-7月6日; 复审:2018年7月4日,7月6日; (二)培训地点:清流监狱 三、携带资料 新培:参加培训人员需携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申请表》1份;2寸彩照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照片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复审:参加培训人员需携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申请表》1份;2寸彩照1张(粘贴在申请表照片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培训证原件; 四、收费标准及其他事项 1、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14〕272号文规定的标准收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新培:培训费245元/人、资料费60元/人,合计305元/人。复审:培训费90元/人,资料费35元/人,合计125元/人。 2、联系人:小谢 联系电话:532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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