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安全管理技术协会拟举办两期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
来源:三明市安监局 时间:2018-06-15 09:00

一、培训对象
新培:未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复审:已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且到复审时间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新培:201874-76日;
复审:201874日,76日;
(二)培训地点:清流监狱
三、携带资料
新培:参加培训人员需携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申请表》1份;2寸彩照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照片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复审:参加培训人员需携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申请表》1份;2寸彩照1张(粘贴在申请表照片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培训证原件;
四、收费标准及其他事项
1
、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14272号文规定的标准收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新培:培训费245/人、资料费60/人,合计305/人。复审:培训费90/人,资料费35/人,合计125/人。
2
、联系人:小谢       联系电话:532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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