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清流县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8月6日,县政府副县长王舒带领由县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消防大队和乡(镇)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我县今年进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嵩口镇学群民营加油站加、灵地镇千武民营加油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办公。
检查中,联合工作组向两家企业传达了《三明市环保局、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安监局、三明市消防支队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要求企业及早实施,不等不靠,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制定好改造计划,明确完成时间。在进行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防渗池改造时,要高度重视改造期间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环保、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杜绝安全、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副县长王舒强调,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程,严格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以及“地下油罐双层油罐或防渗池改造的技术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和《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GB/T30040.3-2013)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双层罐更新或单层罐防渗改造中,施工单位要周密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按《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严禁边施工边经营,并张贴停业告示,设立安全警戒线,加设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告知到位,防范重于泰山,安全胜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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