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我市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的原则,深入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
一是细化安排部署。市应急局牵头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九部门于9月22日印发了《三明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尾矿库安全监管职责,厘清相关部门市县分级监管机制。同时,对已完成闭库(或清库销库)的尾矿库制定了销号验收表,要求各地在11月30日前完成销号任务。
二是加快推进“头顶库”治理。鉴于大田县鹭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回采治理进展缓慢,根据省环保督察整改时限,督促企业改为闭库治理,为此我局主动靠前服务,加强与设计单位沟通协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压缩工程,减少经费,闭库安全设施设计已于10月12日审查通过,目前正按进度施工,确保年底前完成闭库验收。
三是有序推动停用库闭库销库。根据上级下达的闭库销库任务,经初步摸排,2020年计划完成8座,2021年计划完成6座,2022年计划完成23座。目前,已完成闭库验收1座,正在实施闭库3座,正在实施销库2座,正在编制闭库销库设计3座,初步确定闭库销库意向17座。
四是严格落实尾矿库包保责任。结合我市实际,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管库长制,今年4月在市融媒体中心、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以及公众号上公布了全市87座尾矿库名称、地址、管理单位以及每座尾矿库库长姓名,确保尾矿库明细清楚、责任到人、措施到位。2020年前三季度,全市137名库长共检查尾矿库497座次,排查治理隐患5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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