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通知》的要求及《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通报视频会》的工作再部署,泰宁县应急局积极响应并完成县内地下矿山新一轮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检查现场、询问勘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针对四个方面组织开展:矿山井下运输车辆是否取得安全标志;运送5人以上(含5人)的无轨胶轮车是否使用干式制动器;是否执行井下爆破等高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竖井提升系统使用的防坠器是否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
县应急局对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企业要深刻吸取内蒙古银漫矿业“2.23”重大运输安全事故教训,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重点排查整治供电、提升、运输、排水等系统的隐患和问题,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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