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尤溪城关“1·6”一般道路运输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来源:三明应急局 时间:2025-01-19 10:39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5160901分许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36-18号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一般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三明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明安委〔2019〕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起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尤溪县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组建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二、请尤溪县按照《三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承诺回执制度的通知》(明安委办〔2020〕54号)要求,在事故所在地召开警示会,召集属地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请尤溪县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建立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工作体系方案(试行)〉的通知》(明安委〔20251号)精神进一步实化“四三二”措施,严格按照“四落实”机制要求,做好闭环整改、通报、警示约谈和追责问责等工作

四、请尤溪县要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书面报送三明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经征求意见和审核后,再由尤溪县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决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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