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来源: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11-11 19:30

  11月10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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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要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列入市对县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推进各地和有关部门建立行刑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凝聚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合力,遏制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要强化沟通协作。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应急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各方面信息。遇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时,随时沟通、协作,提高案件办理效率。要联合开展事故调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公安等部门要认真履行事故调查组成员职责,按照事故调查组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共享事故调查信息;公安机关在事故调查中对是否涉嫌犯罪要及时主动做出判断,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依规同步启动立案程序。要通报日常监管执法情况。应急部门要定期统计分析并通报行政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配合法院、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和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三要强化移送办理。应急管理部门在向公关机关移送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时要依法依规。要把好法律关。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行为的研究学习,提高鉴别能力和案件移送效率。要把好材料关。要尽可能把掌握的第一手证据材料按照要求移交公安部门。要把好时限关。应急部门要严格遵守案件移送的批准时间,公安机关也需严守补正告知、接受案件及是否立案等时间要求。

  四要强化督促指导。市应急局、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要对县级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帮助相关人员提升行刑衔接工作的认识和办理案件的能力、水平。市应急局的相关科室要督促县级加大危化、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对疑难复杂案件要加强指导,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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