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整改,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尤溪县出台了《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联合督查实施方案》,将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构建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县委领导,政府监督,部门落实,主体实施的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格局;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隐患联合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隐患联合排查治理,县政府成立3个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联合督查组,分别由安监、经信、市场监督等部门的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安监、经信、市场监管、消防、林业、水利、国土、住建、供电等九个部门人员组成,对全县15个乡镇及经济开发区实行分片负责,对责任片区内的所有工矿、商贸、交通、水利、旅游等企业以及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全方位、周而复始的轮番排查、整治、复查,彻底排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三是加强跟踪督办。根据督查结果完善“三个清单”,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将督查情况报送县政府安办,由县政府安委会进行通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确保不留隐患。 (尤溪县安监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