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救护、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协调事故的查处和批复结案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使用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查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干部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者安全资格的考核工作;承办市政府、市安委会以及市经贸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室,经费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数20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6名,工勤人员2名,派驻纪检监察人员2名),实有在职人数18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1.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责任目标考核奖惩。
2.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有限空间、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企业隐患专项整治,开展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同时发挥市政府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推动道路交通、煤矿、住建、消防、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配合市直有关单位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抓好安全生产协调督促落实。
4.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47.89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419.41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59.39万元。
2.其他收入60.02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28.48万元。
(二)支出总计417.18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417.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92.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7.8万元,公用支出74.77万元。
2.项目支出124.61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30.71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1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09.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执法等方面行政经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三)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9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四)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23.69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92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0.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3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支出9.08万元。主要用于:1.受市政府委托承担接待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省安委会等上级部门来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2.我局日常办公和执法工作中产生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7%。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支出11.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49%。
附件:《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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