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来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4-12-11 08:19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明市安监局审批和服务项目告知单

 

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审批类型:承诺件

许可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局45号令

办理程序:受理→科室审查→审批

办理条件、申报材料(3份):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5、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7、设项目立项批文(核准、备案);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安监局

受理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收费标准:无收费

联系电话:8885818(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8885818(业务)、8234567(效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