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

焊工"十不烧"原则

2015-12-09        字号:       点击数:

  电焊作业时会产生大量高热的火屑,加上一般电焊作业现场事故隐患较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违章烧焊频频引发悲剧,相关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一定要深刻吸取惨痛教训,要聘用有资质证的烧焊工人,并对施焊作业严加监护。焊工在施焊作业时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谨记电焊作业“十不烧”原则:

  1、未取焊工特殊工种操作证不烧;

  2、高危场所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3、不了解施焊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4、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

  5、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烧;

  6、用可燃料材料作装修装饰的部位不烧;

  7、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

  8、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烧;

  9、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

  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