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9月8日在市人社局网站、市应急管理局网站、“E三明”APP等渠道发布了《三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8日—9月21日。经公开报名,除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化工与制药类)外,其余岗位均有考生报名,其中: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专业不限)符合报考条件考生10人、市防汛防灭火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土建类、水利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3人、市防汛防灭火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法学类)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审核考生仅为1人。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专业不限)、市防汛防灭火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土建类、水利类)予以开考。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第十五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当某一选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或因特殊需要,可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的规定,此次开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均不超过20人,决定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现制定面试方案如下:
一、试题命制
本次公开选聘面试岗位采用统一面试卷,面试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制,并签订保密协议,面试卷命制2套(A、B卷),每卷共3题。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10月24日(周六)上午8:00—12:30
(二)地点:三明市应急管理局会议室(梅列区红岩新村24幢5楼529室)
三、面试评委
评委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设主评委1名、公共评委6名。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面试评委备选名单(主评委备选3名,公共评委备选18名),2020年10月24日上午7:00由市应急管理局考务工作人员在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检委员监督下从面试评委备选名单中随机抽取7名上岗评委和1名备用评委,并通知评委按时到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的评委不得超过评委总数的1/3,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可设2名评委,其中一名主评委。
四、面试程序及要求
(一)报到。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于2020年10月24日上午7:30前到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梅列区红岩新村24幢5楼536室)报到,由工作人员负责核查身份。上午7:30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环等通讯工具、违禁资料带进候考室和面试考室,违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本次面试采取不分岗位先后统一面试的方式,参加面试考生全部到场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开始前,由主评委负责到候考室向考生宣读面试注意事项。
(三)抽题。确定面试顺序后,由1号考生抽取一套面试试卷作为本次面试统一考题,抽取的试卷经监督人员检查无误后作为面试统一试卷当众拆封。
(四)面试时间。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思考5分钟,答题10分钟。在主评委示意后开始计时。
(五)面试。面试由主评委主持,考生答题结束后,评委评分,由统分员收集并唱分、算分,由核分员进行核对,并由监督员进行监督。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自己的姓名和身份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已经面试的,其成绩无效。
面试该岗位的1号考生完成答题后,由引导员带离考室暂时回避,考室主评委组织所有评委对面试情况进行评议,明确本场面试的评分尺度和标准。评议结束后,请1号考生返回考室,进行评分、唱分、算分后当场宣布1号考生面试成绩。从2号考生起直接进行评分。主评委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在面试考场意见表签字,方可离开考试,面试结束。
(六)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一般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选聘岗位面试成绩最高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2020年10月26日在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 smsajj.sm.gov.cn)上公开发布。体检、考核按有关规定和通告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应下载打印《2020年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名承诺。面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检查后进入候考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进入候考室。
六、有关要求
(一)评委必须全面了解应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
(二)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检委员对整个面试工作进行纪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面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
(三)考生参加面试时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规定,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室。
(二)未尽事宜,按《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郭慧中:0598-8239291。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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