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三明市尤溪县应急管理局指导洋中镇执法人员对该镇一企业行政处罚。这是继2023年 11月2日,尤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将安全生产19项行政处罚赋权乡镇后的首例行政处罚。
而这仅是尤溪县乡镇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赋权的“开端”。如何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精准打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尤溪县应急管理局在推进制度完善、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探索。
自尤溪县人民政府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赋权乡镇开始,尤溪县应急管理局迅速行动,依据地域分布,将全县15个乡镇划分为4个执法片区,并分别选派该局4 个股长担任中队长,全力开展“授 之以渔”计划。在人员配备上,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2人持有执法证,为后续执法工作的高效、规范开展筑牢根基。
“赋权执法解决了乡镇在执法检查时,面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看得见、管不着’的实际问题。”洋中镇分管领导吴晓辉说,但安全生产赋权事项专业性强,不少执法人员感到“本领恐慌”。
2024 年以来,尤溪县应急管理局每月邀请法律顾问、一线执法人员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能力提升授课。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与技巧、19 项行政处罚事项及自由裁量权运用等方面。
同时,尤溪县应急管理局开展“一对一”实地业务帮带指导,由4个中队长与挂包片区结成对子, 定期开展连片联合执法,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在2024年 7月的一次对某化工企业的检查中,中队长带领包片的乡镇执法人员一同深入企业,现场示范如何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状况等。
紧扣工作内容简明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尤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据“行政处罚法”制作了乡镇赋权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让执法队员更清晰掌握执法程序。在这张流程图上,详细标注每一个程序的最长最短法定期限,确保乡镇执法人员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作出处罚决定到执行,每一个环节都严谨规范。
“通过培训、实地帮带等方式,乡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快速提升,为顺利开展安全生产赋权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尤溪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裕盛说。
2024年8月21日,洋中镇在对一造纸厂有限空间执法检查时,发现存在硫化氢有毒气体的污水池入口处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执法人员立即拍照固定证据。立案后,展开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询问了企业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持续时间,形成了详细的调查笔录。
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充分告知了企业负责人其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企业负责人对违法事实表示认可,但提出能否给予从轻处罚。执法人员认为综合考虑,当事人的情况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最终给予了从轻的处罚。同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并明确告知企业,若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加重处罚。最终,对该企业作出了责令限期整改、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虽然是第一次执行行政处罚相关事宜,但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的现场指导,对流程操作更有底气了。整个执法过程公开透明,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洋中镇执法人员林宇斌表示。
安全生产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尤溪县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凝聚多部门监管合力, 既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提升执法效能,也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2024年11月27日,在尤溪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指导乡镇对辖区内的工贸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店进行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各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开展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共同商讨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联合执法’是对企业的一次全面体检,促使企业精准排查风险隐患。又让企业避免多头迎检,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尤溪县一乡镇工贸企业负责人林家得表示。
据了解,尤溪县还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及时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情况等信息录入该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
2024年12月16日,在对某食品加工企业的检查中,尤溪县市场监管局发现该企业存在电焊作业未持证上岗安全问题,同时也发现企业存在其他安全生产隐患。尤溪县市场监管局将这些信息及时上传至共享平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平台信息,指导乡镇执法人员立即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检查和跟进。
尤溪县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赋权执法过程中,秉持“刚柔并济”的理念,将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实现执法与服务双轮驱动。
在执法方面,该局依法依规对违法企业进行严厉处罚,起到警示震慑作用。2024年7月4日, 中仙镇在连片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某木制品厂把成品堆放在安全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同时作出罚款,即“一案双罚”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复查合格方可继续生产。
在服务方面,该局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指导企业排查安全风险隐患, 制定整改方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024年10月 11日,中仙镇对某加油站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系统存在问题,但企业自身缺乏专业的整改能力。该局执法人员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软硬件方面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县、乡执法人员还配合公安机关、第三方机构多次上门进行指导和服 务,确保企业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我们要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寓执法于服务,助力形成公平、良性发展的营商环境。”在乡镇赋权执法动员大会上,尤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吴进仕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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