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严肃倒查生产安全事故,严密执行行刑衔接
来源:三明应急局 时间:2020-11-10 16:58
  日前,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通知,对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分色治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到位提出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隐患分色治理机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建立“红、橙、黄、蓝”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明确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推动本辖区各类单位落实隐患分色治理机制。各主管、监管部门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明确监管重点,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隐患进行分色治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分色治理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视情纳入党政领导挂钩隐患清单推动整改。
  二是严肃倒查事故责任。对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事故隐患,并且未纳入排查治理清单,导致亡人事故发生的,要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对属于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有力有效督促落实,且该隐患直接导致亡人事故发生的,要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同时,要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是严密执行行刑衔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法治保障,依法从严治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切实通过法律手段倒逼安全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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