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全事故为镜鉴 以警示教育促整改丨三明市对事故案例精准宣教,推动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来源:三明应急局 时间:2020-08-27 08:58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质增效,三明市安委会以多形式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系列活动,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推动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以案警示 

  一是会议警示。在市政府每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暨生产安全季度例会以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上,对近期国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影响较大的省市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通报,分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并要求部分县(市、区)及市直部门作警示交流。如8月1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视频会议,分析通报今年以来全市典型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文件警示。对今年以来重点事故及防范要点,以文件形式传达至辖区企业,要求企业将事故教训传达至每一位员工并提供书面回执。如将《关于三元区“3·26”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传达至各县(市、区)及三元区13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又如南平“4.17”中毒窒息较大事故发生后,向全市34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发送有限空间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片和有限空间安全知识手册。 

  三是学习警示。充分运用“三明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教育考核平台”,要求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完成安全题目测试。目前,全市每月共有1200余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参加测试。  

  以案为戒 

  一是现场观摩学习。要求发生事故县安委会召集本地区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事故现场召开警示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如2020年6月,组织50余家企业负责人在三钢集团焦化厂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座谈会”,通过对焦化厂近年来发生的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达到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的效果。 

  二是贴近群众生活。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推动安全知识在乡镇、村(居)普及。如为加深群众野外用火防火意识,对今年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清流县、尤溪县等县,组织当地法院到火灾发生所在乡镇现场公开审判,让广大农民群众亲身聆听教育;对部分轻微森林火灾肇事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街游街敲锣鼓,宣传森林火灾警示教育内容。 

  三是网络公开曝光。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2020年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首页公开曝光89家生产经营单位(个人)。 

  以案促改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属地、市直部门以及企业严肃问责。如针对“5·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梅列区、大田县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安办分别约谈梅列区、大田县政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相关建筑企业。 

  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应急局等部门联合对近3年来65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类案件开展评查,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在全市范围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办理工作。 

  三是推行预防性处罚。推行非事故类预防性处罚工作,从事后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截至目前,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矿企业等行业违法违纪企业行政处罚22家,其中,停产停业6家,罚款4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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