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套方案”谋划复工
明确复工复产前,矿山主要负责人必须根据本矿安全生产、人员返岗、作业环境、设备状态等情况,充分分析研判节后人员返岗不及时、设备设施未能维护保养、停产停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风险,制定有针对性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全矿人员学习实施,保障矿山复工复产科学有序。
实施“两套程序”分类复工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因矿制宜,落实分类复工办法。明确自行连续停工停产时间不足1个月的矿山,由上级企业负责验收,没有上级企业的,由矿长组织验收,实行企业自行验收复工。对于停工停产超过1个月、2024年度被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自行验收合格后,经属地县级以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批准复工。
落实“三个到位”保障复工
一是做到人员培训到位。督促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作业人员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引导全体职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集中精力保障自身安全、班组安全、矿山安全。二是做到风险管控到位。督促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全系统、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排查可能引发事故的要害场所、薄弱环节、关键人员和重点设施设备等,建立风险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管控措施,并向一线人员做好告知和督促落实。三是做到隐患治理到位。督促主要负责人要针对各系统组织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对照三明市非煤矿山领域《标准化检查清单》,严格落实“四必查”“三必看”“两必核”,重点检查通风、排水、运输提升、监测监控、边坡管理、尾矿库排洪和在线监测等环节,确保隐患治理到位,坚决杜绝盲目开工、带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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