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鉴于目前各地灾情结束,受灾地区社会稳定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正常。经领导同意,决定于7月26日16时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
请各县(市、区)减灾委、市减灾委成员单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继续做好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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