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严格规范异地办案协作流程,严禁在手续不全、管辖权不明的情况下违规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重点纠治无上级统一部署、无法定授权,擅自跨越管辖范围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的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严禁将考评考核结果与办案数量、罚款金额挂钩。坚决纠治为增加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移动执法监控点位、擅自调整监测设备阈值等“设陷执法”行为。
(三)乱收费问题。严禁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提前收费、延长收费期限、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严禁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重点纠治擅自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问题,严查行政审批环节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技术服务中向市场主体转嫁费用,以及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选择特定评价机构从事其他评价评估类中介服务事项等违规行为。
(四)乱罚款问题。严禁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实施罚款;严禁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作出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决定。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对符合减轻、从轻或免予处罚条件的,依法规范适用相关规定。重点纠治对企业一般事故隐患未按规定先责令整改即直接顶格罚款;在处罚中未严格执行裁量权基准,导致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罚款后未跟进指导整改,导致隐患“回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严格审查检查主体和人员资格,严禁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坚决治理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及涉企行政执法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把控检查频次合理限度。严禁随意检查、程序不合法、专项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以及不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涉企行政检查。重点纠治未纳入年度执法计划随意开展检查、检查前未编制方案并履行报批程序,以及针对同一企业的多头重复检查等行为。
(六)乱查封问题。严格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强制,严禁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坚决纠治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情形。重点排查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类案件查处中,是否存在超范围查扣与案件无关的物品;隐患整改期满后,是否及时依法履行解封手续。
(七)执法“寻租”问题。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严禁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重点纠治利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事故调查权开展“吃拿卡要”的违纪违法行为。
(八)其他行政执法问题。严禁对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淡、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坚决纠正对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不作为”或“选择性作为”,以及存在的其他不规范、不文明等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8-8224347。
举报邮箱:smajjek@126.com。
来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208号三明市应急管理局603室,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邮政编码365000。
四、举报须知
(一)实事求是。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线索,并尽量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事由等相关证据,不得虚构问题线索、捏造或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
(二)受理重点。主要受理征集范围内明确的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三)鼓励实名。我局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并依法依规调查。匿名提供线索的,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开展线索核实核查工作。
(四)信息保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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