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委法办〔2025〕1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实施、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化学习领悟,提升转化运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2024年4月、6月、9月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畅谈心得体会,树牢依法行政意识。
2.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建设要求。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制定了《三明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应急〔2024〕32号),明确2024年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依法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用法律手段约束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规范文明执法。
3.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年初对应急管理法治工作做了部署安排,审定签发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局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抓手,带头开展集中学习10次;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强调依法行政等,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1.定期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针对全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每季度按照地区、行业等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通报印发全市,助力各地各部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2起、死亡32人,同比分别下降22%、3%。
2.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我局履行预案统筹管理职能,推进预案制修订工作,提高各级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截止2024年底,市本级各类应急预案216个,其中总体预案1个(正在制修订);专项预案49个(已完成制修订44个,正在制修订5个);部门预案166个(已全部完成制修订),预案制修订工作有序推进中。
3.贯彻落实警示教育机制。开展“一季一警示”活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事故管控为导向开展约谈,分别对2024年发生的影响较大的事故涉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明确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4.健全应急处突各项机制。复盘“12·7”沙县垄东服务区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印发《三明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任务分工方案》。强化应急装备预置,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大型应急救援装备备勤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各乡镇(街道)、园区至少预置2台及以上大型机械装备并安排驾驶操作员全年备勤。
(三)强化优质服务,统筹推进发展和安全工作
1.落实“一趟不用跑”工作。全面推行省网上办事大厅“一网好办”,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加强线上线下融合,我局现有49项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2024年,我局办结“一趟不用跑”行政许可申请事项8件。
2.落实包容审慎执法。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柔性执法工作方案,明确非高危行业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7个、减轻行政处罚事项2个、从轻行政处罚事项1个。截至2024年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落实柔性执法10件,同时对企业自查自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3.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我局聘用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6名,助力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指导服务。2024年共组织68人次到36家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强化学法普法,营造应急管理法治氛围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普法作品征集活动。创作了4部微动漫、2部微视频和2幅平面作品参加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优秀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其中作品《“此证非彼证”--关于特种作业证的以案释法》获得全国三等作品奖,这是我市应急管理系统连续第三年获得全国性奖项。在“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开设“警示教育”专栏,收集整理全国各地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例和不安全行为实施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2024年共刊发警示案例信息86条。
2.持续建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持续建设“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打造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发挥12个安全文化公园、12套联播联控视音频终端系统作用,有力强化了应急管理法治宣传。
3.打造应急管理普法志愿小分队。持续发挥三明市应急管理“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大队普法宣传作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24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走进高岩社区、荆西社区等,向社会大众普及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宪法知识等。
(五)强化行政执法,严格规范高效文明执法
1.着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明确35项具体措施,制定涉及49个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形成市级层面“1+35”的三年行动体系。下发《关于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严处”和“不处”的函》等,激发企业排查整改隐患的内生动力。
2.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三明市“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及年度计划》部署,联合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7月4日至5日在三元、沙县等地开展成品油和加油站联合执法工作,共检查加油站6家,发现和整改问题隐患15条,下发责令整改书6份。
3.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贯彻执行《三明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明应急〔2020〕65号),牵头组织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商议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
(六)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1.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效能。坚持以《三明市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抓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审核了7个行政处罚案件,提出修改意见82条;落实行政处罚决定结果信息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均未被提起复议和诉讼。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行政处罚一案一卷,卷宗立卷归档。连续三年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工作。2024年,共抽取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卷宗61个,涉及安全生产预防性行政处罚、事故责任行政处罚和柔性执法三个方面,收到问题反馈180余条,目前均已按要求整改完善。
3.发挥社会监督员监督作用。我局发挥聘请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5名优秀社会监督员广泛联系群众、专业素养高的监督作用,通过邀请参加6月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参与安全生产行刑衔接联席会议等活动,让社会监督员从不同渠道收集反映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助推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严格落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和报告审核。对沙县青州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1·14”淹溺等22个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对相关县(市、区)安委会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进行集体审核,提出审核意见180余条。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专题培训,帮助县级相关人员提升事故调查能力和事故调查报告撰写质量。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以来,我局已连续三年组织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内的案卷评查,推进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但从2024年省司法厅组织的主要执法部门案卷评查结果反馈来看,我市应急管理系统在执法卷宗制作方面仍存在不规范之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水平仍需提高。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固本强基,持续推进普法、学法、用法、执法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自身法治素养,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推动高水平的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成效,保障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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