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宁县供销社土产日杂有限公司、宁化县供销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宁化县年年红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4月15至16日分别对福建省建宁县供销社土产日杂有限公司、宁化县供销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宁化县年年红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开展计划执法检查,发现3家公司分别存在1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明安委〔2019〕2号),经研究,决定对3家公司相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隐患描述
1.福建省建宁县供销社土产日杂有限公司: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发现该公司2024年4月1日和4月2日负责入库烟花爆竹的2名搬运人员系建宁县本地搬运公司工作人员(柯*良,身份证:35*************519;熊*德,身份证:35*************519),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特种作业证。
2.宁化县供销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发现2024年4月15日负责搬运烟花爆竹的2名临时搬运工(邱*清,身份证:35*************03X;巫*林,身份证:35*************02X),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特种作业证。
3.宁化县年年红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发现该公司2024年3月29日在仓库负责搬运烟花爆竹的搬运工(王*珠,身份证:35*************567),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特种作业证。
二、整改期限
2024年4月30日前
三、督办要求
福建省建宁县供销社土产日杂有限公司、宁化县供销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宁化县年年红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应当立即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于2024年4月25日前把治理方案上报至市应急局,加快隐患治理,尽快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四、协调督办单位
(一)请建宁县、宁化县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企业抓紧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强隐患治理跟踪督导协调。
(二)隐患治理完成后,建宁县、宁化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向我局书面反馈,我局将组织验收,按程序核销。
联系人:涂锦川,电话:0598-8216389,邮箱:smajjwh@163.com。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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