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征集承办2022年度 工伤预防项目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9-05 15:17

为扎实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印发<三明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9〕109号)及《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人社〔2022〕9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拟从工伤预防费中提取部分经费用于2022年工伤预防项目的开展,现向全社会征求有意愿承办的行业企业及社会经济组织。

一、2022年度预防重点领域行业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预防项目主要内容

工伤预防培训。

三、项目名称

三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四、培训计划及培训要点

详见附件2。

五、申报条件

具备良好资质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条件如下:一是经批准成立,具有合法登记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内无违规记录;二是从事宣传、培训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三是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四是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五是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六、预防项目开展形式与申报程序

工伤预防项目经费从历年结余的工伤预防费中列支,委托符合条件的申办单位组织实施。由工伤预防联席会议从具备相应条件的申报单位中选择,并参照政府采购法及三明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实施。

申报单位按“自主申报、研究审核、签订协议”的程序实施。

七、项目遵循的定价原则与基本标准

经费使用遵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行〔2020〕12号)相关规定执行,据实结算。  

项目申办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预防项目服务机构,参照政府采购法及三明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根据项目费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及实际情况,再决定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某一种形式组织实施。

  八、申报需提交材料

申请工伤预防项目的企业和组织应提交三明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报价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同类型已执行项目实施情况材料(如有)至三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处。

九、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报送至三明市社会保险中心,联系人:张良保,联系电话:0598-8958308,电子邮箱:smsbbgs@163.com。

 附件:

1.三明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2.三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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