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安委办〔2016〕29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明安委办〔2016〕26号)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引导和促进广大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全市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安防能力,提升安全素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竞赛办法
(一)竞赛内容:在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提供试题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作试卷,题目内容涉及《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生产隐患辨识等。
(二)竞赛题型:单项选择题30题、判断题20题,每题2分,总计100分。
(三)参赛范围: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局际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干部职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全市工矿商贸企业职工。
(四)试题发布:通过三明市安监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下载复制。
(五)竞赛时间: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25日。
(六)试卷收集:请各单位或答卷人员于 6月25日前将答题卡寄至:三明市政府五楼三明市安监局办公室,邮编365000。
信封上请注明“知识竞赛”。
(七)奖励办法: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局际联席会议部分单位代表,于6月30日从答卷得分90分以上的试卷中抽取30名获奖名单,每人奖金200元;获奖人员名单将发文通报并在《三明安全生产动态》、三明市安监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竞赛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动员本辖区、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和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竞赛活动。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次竞赛,与全省“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结合起来,在本地、本系统,特别是基层、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宣教活动。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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