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公综〔2015〕239号
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级烟花爆竹监管职能划转移交的通告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委〔2014〕49号)精神和市编委《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委编〔2015〕104号)要求,三明市公安局和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就市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完成划转移交,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职能划转移交时间
市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自
二、划转移交给市安监局的职能
(一)市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指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四)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市公安局继续承担的职能
市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职责。
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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