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8-06-22 16:03

各县(市、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现将《三明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2日    

  

 

                                                    三明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监执法〔2018〕59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45号)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8〕12号)的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努力达到四个100%、确保三个继续下降:对区域内重点企业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确保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企业情况、事故规律、监管重点和执法力量,按照年度执法计划的要求,明确本部门重点执法企业的范围、名称、数量,对列入执法计划的企业开展重点执法。一些重点企业要按规定加大执法频次,确保执法覆盖率达到100%,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促进整改。

  (二)突出重点违法行为查处。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落实情况,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涉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未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且采取措施不力、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依规从重处罚,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

  (三)突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7〕12号)要求,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粉尘涉爆、职业健康等领域安全风险摸底排查,建立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数据库,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执法。

  (四)强化问题隐患整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重点检查事项表清单和“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实行提级调查。坚持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评估制度,对逾期不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处理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做到问责与整改并重,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严肃查处各类瞒报、谎报事故行为。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范围,依法履行执法职责;要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和执法检查表格,明确执法检查的时间、被查企业名称、执法检查事项(依据附件3的重点检查事项进行抽查),对表逐条逐项检查;要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规定,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决定、送达、结案等程序;要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本部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及时公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举报投诉核查处理情况以及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结果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七)创新执法方式方法。积极推行监管监察人员全员执法以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推进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有效融合。根据辖区行业风险特点,通过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现场观摩执法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健全实施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定期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执法震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

  (八)完善执法装备保障。要积极争取和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进一步改善执法工作条件,足额保障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移动执法终端的运用,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的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的电子化操作。要按照行政执法机构标准,配备安全生产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为案件办理、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完成年度执法计划。按照年度执法计划明确本部门重点执法企业的范围、名称、数量,对其开展重点执法。对列入市局执法范围的企业,由市局下达执法文书,列入县(市、区)局执法计划的企业,由县(市、区)局下达执法文书,确保执法计划完成率达到100%,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二)全面推进(6月至11月)。第一阶段(6月底前),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按照重点事项检查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摸清重点监管执法对象的底数,建立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名录库,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明安监执法〔2018〕61号)要求,完成交叉执法检查。第二阶段(7月至11月),各级安监部门要围绕执法重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对照重点检查事项(附件3)进行抽查,市局将在10-11月再组织一次交叉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严格落实执法“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要分别于7月底和11月底前在当地主要媒体上曝光一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推动检查执法工作真正“严起来”。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通过组织学习借鉴、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促进精准执法。

  (三)总结考核(12月)。各级安监部门认真总结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积极开展执法评估考核工作,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的长效机制,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累经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市局成立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马玉华局长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各级安监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处(科、股)室专门人员承担执法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工作,确保执法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执法专项行动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全员参与,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安监执法部门,落实到每一名执法人员,确保宣传发动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执法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微信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安全生产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安监部门要制定并落实执法工作监督考核制度,通过专项督导、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适时进行通报。要将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列入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并加大执法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

  (四)做好信息报送。自7月3日起,每月3日前将本地区上个月安全生产执法情况(附件2)、典型执法案例上报,2019年1月7日前将执法专项行动总结随同执法专项行动年度统计报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建洪,电话:0598-8210826,邮箱:smaqzf@163.com。

  

    附件:1.市安监局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3.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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