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一)
来源: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8-05-08 16:00

各县(市、区)安监局:

  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执法年的要求,迅速贯彻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安监局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交叉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后通知所在地安监局。

  二、检查内容

  (一)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开展大检查情况;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职业健康管理情况;

  (六)应急管理情况;

  (七)职工岗前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

  (八)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见检查表(附件)。

  三、检查分组

  各县(市、区)安监局牵头组织成立执法检查组,每组由1名分管领导带队,2名执法人员和市支队联络员组成,具体交叉执法检查如下:三元检查清流、清流检查沙县、沙县检查永安、永安检查尤溪、尤溪检查大田、大田检查将乐、将乐检查明溪、明溪检查建宁、建宁检查梅列、梅列检查泰宁、泰宁检查宁化、宁化检查三元。

  市局指派刘建洪、杨猷辉、陈志超、陈俊敏、葛福金、涂锦川作为检查组联络员,联络被查县(市、区)并参与执法检查。其中:刘建洪协调联络明溪、清流,杨猷辉负责协调联络梅列、尤溪,陈志超负责协调联络永安、大田,陈俊敏负责协调联络三元、沙县,葛福金负责协调联络泰宁、将乐;涂锦川负责协调联络宁化、建宁。

  四、检查方式

  各执法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每个县至少随机抽取6家企业对表执法检查,其中危化2家(原则上生产性和经营性各1家)、矿山2家(原则上地采1家露采或尾矿库1家)、工贸2家(重点为三项治理企业),每县检查时间不得少于2天。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交叉执法是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要选派懂业务敢执法的同志参与执法检查,检查组用车由组长单位保障。

  (二)严格执法。各检查组要严格对照检查表,逐项逐条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负责下达执法文书,该整改的要整改,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各组联络员负责本次执法闭环管理跟踪督促。

  (三)廉洁自律。各检查组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机关出差人员交纳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明财行[2018]10号)要求,廉洁自律,轻车简从。

  (五)及时总结。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应及时将检查情况在6月20日前报送市局执法支队。联系人:刘建洪,电话(传真):8210826,电子邮箱:smaqzf@163.com。

  

    附件:1.2018年三明市非煤矿山交叉执法检查表

        2.2018年三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交叉执法检查表

        3.2018年三明市烟花爆竹企业交叉执法检查表

        4.2018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表

  

 

                                                                                            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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