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河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安监局 时间:2018-03-08 11:30

各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福建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河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闽安监管四〔2018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排查隐患。各地要深刻吸取一些地方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教训,全面梳理台帐、制度及整治工作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落实“一企一册”、“一隐患一措施”等要求,进一步增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二、深化专项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11号)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紧盯钢铁行业和粉尘涉爆企业重点问题隐患整改,进一步加强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管控,。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提高专项整治执法能力,加大暗查暗访力度,结合《通报》内容,举一反三,围绕“钢铁行业五项重大隐患”和“粉尘涉爆十项重大隐患”,抓好隐患整治,实现闭环管理。对不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存在重点问题隐患的,要依法处罚。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3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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