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政务公开备案制度
三明市安监局
一、为保证政务公开内容的规范、适时、真实,特制定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
二、备案内容是:长期性公开内容;阶段性公开内容;临时性公开内容。上报市效能办的政务公开内容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存档),各科处室上报的政务公开内容一式三份(两份上报本局、一份存档)。
三、备案上报时间:
1、长期性公开内容:每年的1—2月。
2、阶段性公开内容:每季度第二周前或更改内容后一周内上报备案。
3、临时性公开内容:每月第一周。
四、备案材料 一律用A4纸,铅印四号字。
五、备案材料要真实、可信、规范,与所公开的内容相符。
六、备案材料同时装入本单位政务公开档案备查,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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