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应急局 时间:2022-01-20 09:53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简称《规定》)要求,由三明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sm.gov.cn)和三明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smsajj.sm.gov.cn/)公布,欢迎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应急局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208号,电话:0598-822434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聚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主线,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的透明公开。落实监管职能,创新公开渠道,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审核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

  (二)强化信息公开。在依法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以主动公开为重点,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始终坚持从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和环节入手,把群众最关切,社会最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条,除涉密文件不予公开外,其余涉及公共服务类信息经保密审查后全部做到主动公开,并在成文之后及时予以公开,未出现逾期公开的现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2021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头条新闻、本地新闻、县市区新闻、公文公告、法规文件、非煤矿山监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隐患曝光、政风行风建设、文明创建、机关党建、行政许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等方面的内容。

  (五)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是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应急管理局网站,同时还充分利用《三明快讯》、《三明日报》、三明融媒体中心及本局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全文公开政府信息84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范性文件

   1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9.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少、类别少,不利于全面、有效的发挥信息公开作用;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深化。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我局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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