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应急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应急局 时间:2020-01-30 16:09

    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简称《规定》)要求,由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sm.gov.cn)和三明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smsajj.sm.gov.cn/),联系电话:0598-822434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主线,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的透明公开。落实监管职能,创新公开渠道,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好落实。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修订印发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为全局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工作程序提供了明确具体的制度遵循,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严格执行《三明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各科室、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等工作,并对本科室产生和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局网站发布信息必须填写《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材料登记表》,并须经科室长、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由网管人员上传至门户网。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工作。

    (二)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应急管理局网站,同时还充分利用《三明快讯》、《三明日报》、三明融媒体中心及本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具体为:一是市民可通过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通过互动专栏,进行信息咨询、隐患举报和对我局的工作提建议。二是公共查阅点方面。我局生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及时报送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供市民查阅政府公开信息。三是其他媒体形式。通过“三明市智慧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平台APP在三明电视台开播安全生产专题节目《三明安全视界》以及开设“三明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报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信息。此外,2019年,我局与1056交通音乐广播联办了《安全应急时空》栏目,每周三18:00-18:10播放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内容。

    (三)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全力推进“放管服”

    机构改革后,我局根据改革后承担的职能重新梳理权责清单,并发布在局门户网站“权责清单”栏及时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明确事项共180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公共服务1项、行政处罚13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他权责事项22应急管理局20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中落实“一趟不用跑”事项11项,“最多跑一趟”事项9项2019年,我局共办件387件350个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实现了全流程网上办理,其中11个公共服务事项由办事群众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结果邮寄给群众,实现像网购一样方便。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承担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做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的公开、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事故调查报告情况,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5条,除涉密文件不予公开外,其余涉及公共服务类信息经保密审查后全部做到主动公开,并在成文之后及时予以公开,未出现逾期公开的现象。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2019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头条新闻本地新闻、县市区新闻、公文公告、法规文件、非煤矿山监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隐患曝光、政风行风建设、文明创建、机关党建、行政许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等方面的内容。

    (七)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是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应急管理局网站,同时还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信息简报、广播、电视、微博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全文公开政府信息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2019年起)

规范性文件

 16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10

 65

1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86

2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134

   1

5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47287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不足: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离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政民互动有待加强、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推动政府公开信息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二是积极稳妥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健全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信息工作的支持力度、培训力度,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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