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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便函〔2015〕77号)规定和《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信息公开办〔2016〕1号)进行编制。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我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三明市政府大楼5楼安监局办公室;
邮编:365000,电话:0598-8224347(兼传真);
电子邮箱:ajj0598@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条例》、《办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要求,以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为指导思想,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1个,制作政府信息公开183条(期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6条,不予公开信息9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18276次。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林金龙任组长,张清华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其他科室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
(二)加强部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及公众期盼,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以行政权力运行、生产安全事故公开、财政资金使用等为重点,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5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6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均按要求按时办理。
(三)丰富公开内容。我局严格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重要政策措施和事故预警处置及调查处理等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满足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报送、调度和协调、处置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加大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工作公开力度,特别是行政许可、审批、审核的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使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2015年共梳理细化行政许可事项9项,行政处罚事项189项,行政强制事项57项,行政监督管理事项8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责任清单事项13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四)严格审查管理。我局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一些时效性强的事项及时更新,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内容更新制度化、资料保管档案化。加强网站运行和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确保公开、保密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83条,其中:主动公开158条,占86.3%;依申请公开16条,占8.7%;不予公开9条,占4.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占6.3%;行政许可类信息13条,占8.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5条,占85.4%。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5年,无政策解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宣传培训还不够,一些人员在判断信息是否公开上无把握;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的关切,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公信力。
(一)进一步加大事故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过程监控,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服务和保障能力。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有效增强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及时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力度,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做好相关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历年累计 |
1、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58 |
1285 |
其 中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8 |
128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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