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510-02-2023-00016
  • 备注/文号: 明应急规〔2023〕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7-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7-20 10:52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政府令219号)要求,市局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现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附件: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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