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510-02-2023-00001
  • 备注/文号: 明应急〔2023〕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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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1-13 10:37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引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玉华部署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头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局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护法,组织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宣誓,提高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能力。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意识。

  2.盯紧抓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三明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督促责任科室落实任务分工。局领导班子多次讨论研究法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人、财、物、制度建设等重要问题,推动了应急管理制式服装及标志采购、规范性文件清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修订等工作,贯彻落实案审制度,在2个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进行集体讨论。

  3.着力提升法治建设保障水平。加大资金投入,投入近13万元,用于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批行政执法资格证持证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采购;投入4273万元建设了11个安全文化公园,推进普法宣传;投入2万余元用于采购更新执法记录仪。及时调整充实执法力量,为安全生产基础科、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等执法科室增配2名工作人员。

  (二)强化优质服务,全面贯彻统筹发展和安全决策部署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行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核发、延期等4个事项的部分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材料多、办证烦问题。加快标准化建设,发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标准规范统一,39项行政许可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及省网办事大厅,且均已绑定认领“五级十五同”。全面清理2002年以来原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应急管理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公告废止11份。及时将我局牵头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应急〔2022〕15号)等文件向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动态调整《三明市应急管理局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与2019年相比,新增权责事项5项,变更165项。

  2.落实包容审慎执法。出台《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柔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应急〔2022〕18号),明确不予行政处罚事项7个、减轻行政处罚事项2个、从轻行政处罚事项1个。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落实柔性执法11件,其中不予处罚6件、从轻处罚5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印发了《三明市企业常见违法风险点行政提示清单》,梳理汇总了安全生产领域“高频率”违法风险点20条,让企业清楚“哪些常见风险点、违法行为、违了什么法、如何不违法”。2022年,共向5443家企业进行违法风险提示。

  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整治安全问题屡禁不止、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督促企业发现问题、整改隐患,保障有序发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次数1504次,行政处罚次数454次,罚款910.8万元。

  (三)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应急管理规范高效

  1.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执法。转发《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明应急〔2022〕12号),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工作重点、职责任务。其中,全市应急管理部门监管危化生产、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共计1396家,列入市级重点执法企业15家;监管非煤矿山企业247家,列入市级重点执法企业9家;监管钢铁、铝加工(深井制造)、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重点企业459家,列入市级重点执法企业11家。市、县应急管理局科学编制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并100%完成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2.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梳理自查2020年以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短板弱项,印发《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明应急函〔2022〕39号),推动“三项制度”落实落深落细。编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操作细则》(内部参考),督促各地规范落实“三项制度”。截止2022年末,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先后购置执法记录仪191台,目前全部正常使用;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454条;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95件。

  3.开展案卷评查。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首次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调取各县(市、区)行政处罚案卷22个,采取互相点评、集中核查等形式进行评查。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148个问题,逐一分解明确到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落实整改;同时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帮助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4.健全机制体系,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制(修)订市本级各类应急预案207个,其中总体预案1个,正在修订中;专项预案30个,已完成制修订15个,正在制修订15个;部门预案176个,已完成制修订99个,正在制修订77个。加强应急预案试点推动,明确三元区、建宁县作为市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县(区)进行同步推进,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物业小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作,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先后成功举办了福建省尾矿库溃坝救援演练、市县防汛救援联合演练、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综合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全年合计开展各类应急演练856场,约7.8万人参与。

  5.严格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化解行政争议。及时对行政复议作出答复。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和市政府开展大田县新岩水泥(在建)技改项目“2·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对复议申请人进行解疑释惑,通过省、市、县共同努力,复议申请人最终撤销行政复议申请。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共涉及行政诉讼案件3件,局分管行政诉讼工作领导均有出席庭审并代表市应急管理局发言释法。经法院审理,3个案件均获支持,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四)强化学法普法,全面营造应急管理法治氛围

  1.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日常执法检查等重要宣传时点,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防汛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

  2.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微视频、微动漫、微电影、平面作品等优秀普法作品12部,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参加国家应急管理领域优秀普法作品竞赛等方式向社会大众展播,讲述应急法治故事,传播应急法治理念。多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2022年宪法宣传周中,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法治书画展、局主要领导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宣誓、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参加线上培训等,持续深入推动宪法学习。利用一楼LED屏,24小时不间断播放法治建设等方面宣传标语,营造良好学法氛围。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局危化科、矿山科、基础科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等执法科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分管领导带头深入宣传,借助日常执法检查工作,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律法规知识送到企业中去,强化企业守法意识。

  4.打造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实施“五个一百”为民办实事工程,在各县建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设立“一点三站五区一场所”(应急避灾点;微型消防站、应急物资储备站、社会救援力量服务站;公共安全体验区、防灾减灾体验区、应急救援体验区、安全生产体验区、安全警示教育区;安全宣教体验场所)。目前,尤溪县安全文化公园,进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候选名单。

  (五)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提升应急队伍法治素养

  1.强化学习培训。邀请省应急厅三级调研员林国忠进行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直报培训;以全省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培训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在线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业领域监管等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安全生产专家专题视频培训--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提高执法水平;邀请市委“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陈光兴律师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2.提升专业技能。鼓励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非执法岗位、未持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积极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高专业法律知识水平。截止2022年12月,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通过应急管理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员330人,占全市在编人数95.4%。

  3.推动执法体制改革。各县(市、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升格为副科级单位,三明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升格为副处级单位,部分县(市、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已配备到位。在沙县区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探索整合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解决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查处非事故类违法案件12起,处罚金额10.6万元,连片联合执法取得初步成效。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落实不细。部分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存在执法信息公示不全面、不及时,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不规范问题。二是行政服务意识不够深入。在履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存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监督管理意识重于行政服务意识的情况,“放管服”改革还须深入推进。三是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尚在深入,监管执法力量和执法经验不足。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监管执法再强化。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为抓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文明规范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紧密衔接联动机制,推进行刑衔接落地见效。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完善曝光平台,鼓励社会大众参与举报。

  (二)行政服务再提升严格落实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优化应急管理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深化改革上持续发力,用服务清“堵点”,以改革保“畅点”,为全市营造良好安全营商环境。

  (三)执法改革再深入。持续推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配备工作,强化队伍领导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线上视频培训、线下专家讲座等各类学习渠道,提高干部队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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