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510-11-2023-00041
  • 备注/文号: 明应急函〔2023〕15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推荐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的函
来源: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12-27 16:07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地质单位、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经研究,拟成立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组,现就有关专家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熟悉矿山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具有较强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原则上要求中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矿山相关技术(采矿、选矿、地质、测量、机电、通风、岩土、安全等),且现场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能深入现场开展工作。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矿山现场检查及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主要任务是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各项技术支持。

  (一)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

  (二)参与制定、修订矿山安全生产规范、标准、规划等。

  (三)参与矿山安全隐患排查等各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参与矿山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调查。

  (五)参与矿山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咨询等工作。

  (六)其他专家组安排的技术支撑工作。

  三、聘任程序

  (一)推荐。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地质单位、有关企业均可推荐专家人选。

  (二)筛选。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专业情况、履职能力,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筛选,确定拟聘专家名单。

  (三)聘任。由市应急局发布聘任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支持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组推荐工作,按照条件广泛推荐专家人选。

  (二)请各推荐单位组织拟推荐的专家填写《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1),提交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填报《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矿山科电子邮箱:smsksk@126com。

  联系人:林瑞观,联系电话:0591-893162

  附件:1.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推荐表

              2.三明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专家推荐汇总表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