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510-12-2023-00026
- 备注/文号: 明应急函〔2023〕10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9-06
- 有效性:有效
福建闽鹭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对你公司大田县狮古洞灰岩矿开展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矿井在基建过程中未同步建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1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我局于2023年8月29日对你公司该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认为已整改到位。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明安委〔2019〕2号)有关规定,同意对上述1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予以摘牌销案。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抄送: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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