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510-12-2023-00021
  • 备注/文号: 明安委〔2023〕1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8-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福建省将乐三鑫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常口萤石矿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8-07 15:31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14时40分,位于你县福建省将乐三鑫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常口萤石矿110中段井底车场,发生了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三明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明安委〔2019〕4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对该起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你县严格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二、请督促你县有关部门立即在事故企业召开现场警示会,召集辖区内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请你县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分色治理工作的通知》(明安委〔2020〕23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分色治理,严格落实好“双倒查”机制,严肃倒查事故责任。同时,按照《三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承诺回执制度的通知》(明安委办〔2020〕54号)要求,对事故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四、你县要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书面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经征求意见和审核后,再由将乐县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决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8月4日

  (联系人:肖首山,电话:0598-8293162,邮箱:smsks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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