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510-12-2023-00007
- 备注/文号: 明应急函〔2023〕4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06
- 有效性:有效
新龙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异地监察的通知》(矿安〔2023〕24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与吉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成立了异地监察工作组, 2023年4月24日,监察组对你公司驻大田县狮古洞石灰石矿项目部开展检查,发现你公司驻大田县狮古洞石灰石矿项目部存在1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明安委〔2019〕2号),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相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隐患内容
项目部的特种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数量、条件,缺少支柱工、安全检查工。
二、整改期限
2023年8月30日前。
三、督办要求
你公司应当立即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于2023年5月15日前把治理方案上报至市应急局,加快隐患治理,尽快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四、协调督办单位
(一)请大田县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抓紧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强隐患治理跟踪督导协调。
(二)重大隐患整改合格后,请企业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评估并出具重大隐患整改评估报告,无条件的可请中介机构组织隐患整改评估。
(三)隐患治理完成后,及时向我局书面反馈,我局将组织验收,按程序核销。
联系人:傅树增,电话:8293162,邮箱:smsksk@126.com。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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