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510-12-2023-00002
  • 备注/文号: 明应急函〔2023〕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摘牌核销明溪县金阳矿业有限公司洪水坑石灰石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2-17 16:20

  明溪县金阳矿业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我局对你公司洪水坑石灰石矿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检查中,发现你矿存在“井下最低中段水泵房第二安全出口未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1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明溪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2月8日对该条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核,认为已整改到位。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明安委〔2019〕2号)有关规定,同意对上述1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予以摘牌销案。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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