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监局:
根据省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8〕8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指生产、使用、经营带储存)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目的在于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吃透通知精神,督促企业按照通知内容和时间节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二、加强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建设。企业是全面实施两项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实施两项管理制度的工作要求,一是要制定安全风险研判工作制度和流程,完善责任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研判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要建立安全风险报告和承诺公告工作制度和流程。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建立至下而上的层层风险研判、层层记录归档、层层风险报告、层层签字承诺的安全风险报告和承诺公告工作制度。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每天签署安全承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于每天上午10时前在厂门前显示屏和属地安监部门网站公示承诺公告,并记录好每日公告台账。
三、抓好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应督促企业结合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抓好试生产、装置开停车、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作业、变更管理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查是否完善制度,制定方案,作业过程是否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是否严格按照程序确认和许可制度,加强现场监督,危险化学罐区动火作业是否升级管理等,罐区液位温度压力监控、紧急切断、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是否处于可靠运行状态各项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四、强化指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公告。请各县(市、区)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督促企业进行公告,确保从 2018年11月30日起按要求在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和企业主门外显示屏开展承诺公告工作。对不落实的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或者不如实发布或发布虚假信息的企业,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