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明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布点规划》的通知
明安监管三〔2017〕32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确保经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关于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安委办〔2014〕50号),经征求意见后,现将《三明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三明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

  

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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