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柔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应急〔2022〕18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1〕29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三明市安全生产领域柔性执法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2020年7月3日印发的《三明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不再执行。

                 

  附件:三明市安全生产领域柔性执法工作方案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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