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中心(联系电话:0598-8211939)
来源: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6-27 10:54

  1.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开展应急会商,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统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3.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参与实际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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